《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通过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审定
时间:2008-07-10

    2008年7月9日上午,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召开局务会议,审定《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参加人员包括四川省环境保护局领导、各处室领导、直属单位领导和专家,以及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规划编写组人员共30余人。会议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局长田维钊同志主持。与会人员在听取了自然生态处处长李岳东同志汇报规划编制过程,规划主执笔人潘开文研究员汇报规划内容,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研究所所长方自力研究员汇报规划工程项目情况后,进行了提问与审议,会议通过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的审定。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依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灾后重建规划有关安排,紧急启动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以田维钊局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通过遴选,于2008年6月7日上午,邀请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所长吴宁研究员一行五位专家到局里座谈,吴宁研究员向局领导做了题为《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灾后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主要问题与科技需求》的报告,得到局领导的高度肯定。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委托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承担《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由吴宁研究员担任该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全面负责和指导规划的编制。
    首席科学家吴宁研究员于2008年6月7日下午迅速组织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生态研究中心相关科技人员开会讨论规划编制大纲,组织成立了规划编制编写组,落实分配编写任务,责成潘开文研究员为项目执行负责人,并邀请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共同参与编写。
    编写组的科技人员会同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雅安、阿坝6市(州)人民政府,在短短的一个月内,6次集中组稿,2次上北京与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对接,3次野外考察,5次向有关领导专题汇报,前后修改了16稿,终于编制完成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
    该规划期限为2008年-2015年(2008-2010年、2011-2015年),规划范围包括受地震灾害严重的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雅安市、资阳市、巴中市、遂宁市、南充市、乐山市、眉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等13个市州51个县(市、区),并以受损最为严重的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受灾严重县(市、区)为规划重点区域,在全面评估地震灾区震前生态环境状况、震后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的基础上,确立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制订了灾后重建规划的目标任务,阐述了生态环境恢复重建总体布局,明确了各重灾市州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任务与主要工程,提出了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对策。
    在审定会上,与会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编写组成员情系灾区,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拿出规划,实属不易,成绩突出。规划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尤其是按照各重灾市(州)分别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主要工程,对灾后生态环境恢复重建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规划已提交给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总体规划组和四川省民政厅等部门。规划组将根据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等相关厅局和部门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并将正式的规划文本提交给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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