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7-01
根据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分院《中科院成都分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科发成人字〔2019〕38号)的要求,现将我所201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西部之光”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2019年度,院支持项目分为“西部引进人才”、“西部青年学者”、“一带一路”团队项目。其中,“西部引进人才”专项经费200万元;“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内)专项经费50万元,“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外)专项经费15万元,“西部青年学者”B类专项经费15万元;“一带一路”团队专项经费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西部之光”项目申请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7号)规定执行。
“西部引进人才”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院外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双一流”大学、院外知名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及我院中东部院属单位的申请人,可以放宽至副高级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申请人应承诺入选后可在6个月内全职到岗,已经到院内单位工作的,须是2018年7月20日以后从院外引进的优秀人才。
“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内)项目申请人应出生于1979年1月1日之后,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已争取到其他经费的支持或得到经费支持的承诺。
“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外)项目申请人应与中科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西部青年学者”B类项目申请人应为201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博士(或者新近出站入所的博士后),出生于1984年1月1日之后。
“一带一路”团队项目由不少于5位海内外科研骨干人才组成,其中海外成员不少于2人,应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出生于1969年1月1日之后。
2.申报项目应按照“依托科技项目,立足人才培养”的原则,与我所“一三五”规划的重要学科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相结合,与本区域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
(三)评审程序
1.“西部引进人才”评审程序
由用人单位推荐至分院,分院负责资格审查后统一报人事局,人事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结果由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其他新申报新项目评审程序
由用人单位择优推荐至分院,分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报人事局,由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西部之光”需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申报需报送材料
1.2019年度“西部引进人才”项目所需材料:《中国科学院“西部引进人才”申请表》、《中国科学院“西部引进人才”项目信息汇总表》(附后)。
2.2019年度“西部青年学者”项目所需材料:《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信息汇总表》(附后)及2019年度“西部青年学者”申报工作情况报告。
3.2019年度“一带一路”团队所需材料:《中国科学院“一带一路”团队申报表》、《中国科学院“一带一路”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附后)。
(二)材料要求
“西部引进人才”项目报送材料需纸件各3份;其余申报项目报送《申请表》(《推荐表》)纸件各12份,《汇总表》(《一览表》)纸件3份。以上材料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教处邮箱rjc@cib.ac.cn。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度“西部引进人才”、“西部青年学者”项目及“一带一路”团队项目材料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送生物所人教处,再根据报送情况组织所内评审答辩。
人事教育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