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2-05-10

各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2〕90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国家2012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重点支持国际谈判磋商、研究国内行动政策、推动国际合作、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宣传教育等活动。各有关市州、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二、赠款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我国境内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不能申请基金赠款项目。

三、赠款项目申请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工作基础较强,技术力量充足,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申报项目要符合赠款项目选项条件,对推动全国全省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重要意义。

四、已经获得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支持,且项目未完成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

五、赠款项目申请书中项目组织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报送文件包括:

1、申请单位请示文件。

2、申请单位对项目真实性和确保顺利实施的承诺函。

3、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及书电子版光盘文件。

所有文件材料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文件1份),请于2012年5月11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气候处),逾期不予受理。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气候处)联系人:易成波

电话:028-86705627   传真:028-86705868

邮箱:chengbo.yi@foxmail.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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