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09-11-05 作者: 文章来源:人事处
打印 文本大小: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4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0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公派留学计划派出名额及项目类别

2010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总名额290个,其中高级研究学者130个(含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访问学者120个、成组配套40个。

为落实《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发人教字〔2007324号)的有关精神,在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总名额中专门划出20个高级研究学者,80个访问学者,20个成组配套,共计120个名额作为青年科研骨干留学专项,用于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出国进修或者进行国际合作交流。

根据《关于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科发人教字〔2009153 号)的有关规定,中科院将通过选派高级技术支撑人才、转移转化人才及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管理骨干到国外科研机构、大学进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科技支撑与管理人才。

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西部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发人教字〔2007288号),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选派工作将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  

二、申报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要求

(一)申报条件、留学期限、留学单位要求、受资助强度等请参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二)我所在初审本单位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时,将根据本所的研究特点、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结合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的工作进展、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中,初选出作为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推荐人选。其中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可由我所单独申报。已申报王宽诚高级访问学者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院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凡入所工作时间不足3年者,根据我所的入所协议,不得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三)所组织人事处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统一按要求上报院人教局。

2010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各类项目将通过科学院人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请登录人事教育局网站(www.caspe.ac.cn),点击主页面右方信息平台栏目或直接点击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图标即可进入申报系统主页面,点击院公派留学图标即可进入该项目申报系统。在项目申报前,申请者需仔细阅读《申报说明》(见人才信息管理系统院公派留学栏目中),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所组织人事处将对申请者个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者还需打印有关申请表(一式二份),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所组织人事处。

(四)根据项目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请我所拟申报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1118日下午下班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申请表交组织人事处。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组织人事处谢锋、罗傲霜联系,电话:028-85229902(内线1404)或028-85239846(内线1401),电子邮箱:luoas@cib.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

《公派出国留学计划个人项目申请表》 

《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成组配套申请表》

《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http://www.pe.cas.cn/jgsz/zzjg/rcc_jgsz/lszl/200910/t20091021_2585865.html)

《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补充通知》(http://www.pe.cas.cn/jgsz/zzjg/rcc_jgsz/lszl/200911/t20091104_2647601.html)

 


电话:028-82890289   传真:028-82890288   Email:swsb@cib.ac.cn
邮政编码:61021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群贤南街23号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05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