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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生物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四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3-04-14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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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209号)有关规定,将从我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创新平台等发展需要出发,设立第四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面向省(国)外公开选聘各行业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研究所启动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全省拟设置4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国)外柔性引进,中央在川单位等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欢迎所内各项目组邀请合作专家依托本单位申报。 

  二、选聘条件及方式 

  (一)设岗范围。“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设岗单位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 

  (二)选聘条件。 

  1.“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因学科专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未来战略需求,急需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快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力。 

  2)具备支持设岗学科或行业、产业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综合实力,能够为“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及其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点科研、工程项目,发表和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且科研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或为我省特色优势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所急需。 

  4)产学研用结合较好,具备开展国内外联合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的条件。 

  2.“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国)外柔性引进,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为我省急需紧缺且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创新创业、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4)一般为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聘期内,每年原则上能为所聘岗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 

  (三)推荐名额。为确保竞争择优,本次选聘工作采取限额推荐,中央在川单位等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 

  (四)选聘方式。“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岗位设置和人选选聘同步开展的方式。为提高岗位设置与“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匹配度,拟设岗引才单位应提前与拟聘专家达成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发布选聘通知,全面启动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送。拟设岗引才单位广泛动员和物色适合人选,对接提出拟引进人选,按有关规定与其达成合作意向,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议选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拟设岗位和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产生建议名单。 

  (四)审批命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名单,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聘任引进。经批准的引进人才,设岗引才单位与受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后,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聘书,专家到岗履职。 

  四、推荐重点及要求 

  突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设置岗位并引进相关优秀人才。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战略,准确把握推荐重点,把真正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拟设岗位和人选推荐出来。推荐工作实行分级分层负责,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推荐工作严谨高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于2023515日前,将推荐有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汇总后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1份,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 

  4.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1份(拟设岗引才单位与拟聘专家达成的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1)拟设岗单位科研技术水平、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聘任意向书、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二)电子材料 

  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将推荐人选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汇总后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统一刻录光盘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燕  罗傲霜    

    联系电话:028-82890108, 028-82890956 

    电子邮箱:caoyan@cib.ac.cn, luoas@cib.ac.cn  

    

 附件:1.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 

??1-1.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填表说明 

??2.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 

??3.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样本) 

    

    

  人事教育处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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