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 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4月2日(周六)上班。
请各部门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请各位职工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
所务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