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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1-10 【打印】 【关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充分展示了中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信心和决心。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是对标习近平主席关于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进一步加强了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管理办法》已于202012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转发,自202121日起施行。 

  附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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